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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物资材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公告
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物资材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采购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我公司拟常态化征集生产物资材料供应合作伙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的供应商作为公司发布公告生效之日起,期限时间为1年生产物资材料供应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项目名称: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物资材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
公告时间:发布公告生效之日起,期限时间为1年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1154064211@qq.com
现场报名地点: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楼采购部(纳雍县经济开发区D区)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 |
备注 |
稻壳 |
280吨/年 |
压缩型或未压缩型 |
数量是预估数,以现场申请、验收数据为准。 |
无烟煤 |
180吨/年 |
块煤 |
数量是预估数,以现场申请、验收数据为准。 |
养殖设备类型产品 |
根据需求部分提供申请单采购 |
如:小料桶、普拉松水桶、滚筒、围网、塑料电网、粪盘、粪带、抬条、各养殖场设备产品等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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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类产品 |
根据需求部分提供申请单采购 |
如:护套线、铜芯线、铁丝、钻尾螺丝等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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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类产品 |
根据需求部分提供申请单采购 |
如:钢管、方管、水管等等及其配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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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产物资等材料 |
根据需求部分提供申请单采购 |
根据需求部门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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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请在电子邮件正文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采购代表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另扫描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一同发至报名邮箱:
(一)有效合法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物资材料合格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代表人须为供应商的法人或正式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印证材料
(一)符合公司采购需求表中一类或多类产品质量、数量、标准和规格相关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货物清单加盖公章,公司需派人现场核实。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在贵州省或在贵州省有分支机构的外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证明文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六)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会计报表及一年内5次大宗交易记录。
(七)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
证明材料:提供公司签章承诺书原件。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物资质量合格证明。
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物资材料(生产物资材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等材料)。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料审核
(一)资料提交时间:本公告生效后每周第一天受理供应商征集入围申请文件,如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审核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审核工作人员将发送邮件至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邮箱,通知供应商需补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请有关申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邮箱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书面补充材料。因供应商关注不及时或未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格申请(补充)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料提交审核不合格或者未按时提交(补充)资料审核的,失去作为合作伙伴的资格。
(四)本次提供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选择方式
(一)由我公司组成审核小组每周五对合作意向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小组核验,供应商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则初审通过。审核小组将初审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即作为我公司供应商合作意向单位。
(二)供应商征集入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资料(含补充申请资料)截至时间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核结果公告,结果将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对结果的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质疑和投诉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所有合作意向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作为合作伙伴的资格。
(四)公司每月底对已入围供应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文第三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取消合作资格,并定期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楼采购部(纳雍县经济开发区D区)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386245272
纳雍县畜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1日